來源:鳳凰網
近日,財政部、科技部、工信部、發改委聯合啟動了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新能源車型的補貼標準調整為:2014年在2013年標準基礎上下降5%,2015年在2013年標準基礎上下降10%,從2014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
據了解,現行補貼推廣政策已明確執行到2015年12月31日。為保持政策連續性,加大支持力度,上述補貼推廣政策到期后,中央財政將繼續實施補貼政策。具體辦法另行公布。
按現行辦法規定,補助資金按季預撥、年度清算。各生產企業于每年4月底、7月底和10月底前將上一季度的新能源汽車銷售情況及相關證明材料,通過注冊所在地財政、科技部門,逐級上報至財政部、科技部,財政部、科技部將根據企業銷售情況預撥補助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