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現代物流報
"毒快遞"事件的陰霾還未散去,"毒包裝"問題再次引發了公眾對于快遞安全的擔憂。日前,有媒體報道,有消費者用手拆快遞包裝袋后起了一手紅疙瘩,經醫院診斷為皮膚過敏。據分析,目前市面上使用的快遞包裝袋多為生活垃圾、化工材料等再加工而成,殘留了大量的有害物質,可能會導致過敏,甚至還可能通過血液循環影響肝腎等功能。"毒包裝"引發的快遞安全問題亟待治理。
隨著電子商務的蓬勃發展,網購已經融入到大眾生活當中,許多人幾乎每天都要接收快遞包裹。根據國家郵政局的統計,2013年,我國快遞業務量完成92億件,日均業務量突破3000萬件,預計今年全年快遞業務量將達到128億件。如此規模巨大的業務量,必將消耗掉海量的包裝袋。而在這些包裝袋中,有70%是回料包裝袋。也就是說,是用生活垃圾、化工材料等再加工而成,多含有害物質。他們由于價格低廉,而被大多數快遞企業廣泛使用,僅有少數幾家大型快遞企業不使用這種包裝袋。
快遞有毒包裝袋正成為消費者的隱形健康殺手,對快遞包裝安全的監管和治理,已經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但目前在我國關于快遞包裝袋的標準尚沒有明確的法律法規,即便是在2009年發布的國家標準《快遞封裝用品第3部分:包裝袋》中,也并未規定塑料薄膜類的快遞包裝袋不能使用廢料、回料,只是規定了透光率、厚度、拉伸度、溶劑殘留量等指標。而快遞包裝安全問題已經涉及到公眾利益,因此,亟待從法律層面加強監管,建立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標準,并強化落實執行。
對于快遞企業來說,應該主動采用無毒無害的環保包裝袋,承擔起應盡的社會責任。畢竟包裝問題涉及公共安全,快遞企業有義務對客戶的安全負責。雖然目前還沒有明確的法律法規,但快遞企業與客戶一旦達成合同,就確立了服務關系。在此期間,如果因為快遞包裝袋的質量問題而對客戶身體造成傷害,客戶是可以以侵權為由向商家索賠的。
與此同時,包裝袋的安全問題也會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快遞企業的聲譽和用戶的信任。試想,有誰會在因拆快遞包裝袋而發生安全問題,以后還敢再選擇這家快遞企業?因此,采用"毒包裝"對于快遞企業來說是得不償失的。
值得欣慰的是,目前一些大型快遞企業均承諾,絕不使用用廢料、回料制成的有毒包裝袋。并且,還有快遞企業打算推出一種新材質包裝袋,主要成分是碳酸鈣,絕對無毒無害,并且防水、防破,成本還低于塑料袋。